變電所設計有關電氣專業對建筑專業的要求配變電所《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》電氣部分
1.配電室內通道應暢通無阻,不得設門檻。
2.配電室應設向外開啟的甲級防火門,通往配變電所其他房間的門應為雙向門。
3.高壓開關柜下設有地溝時,其地溝深度應考慮電纜彎曲半徑及電纜數量,一般為 1.0~1.5m,寬度不小于0.8~1.0m,當設有可以進人的電纜夾層時,其凈高不小于1.8m。
4.配變電所對建筑專業的要求
配變電所各房間的耐火等級按下列要求選擇
1)油浸變壓器室為一級
2)非燃或難燃介質的變壓器室、高壓配電室(少油斷路器)、高壓電容器室(油浸式電容器)、
控制室、值班室等不應低于二級。
3)低壓配電室、干式變壓器室、真空斷器或非燃介質斷路器的高壓配電室、低壓干式電容器室,不應低于三級。屋頂承重構件應為二級。
5.有充油設備的高壓配電室、高壓電容器室的門,應為向外開的甲級防火門。
6.油浸變壓器室的門應為向外開啟甲級防火門。
7.低壓配電室、無油高壓配電室、干式變壓器室及控制室值班室的門,不宜低于乙級的防火門標準。
8.配變電所各房間之間的通道門宜為雙向開啟門或向低壓側開啟。
9.配變電所經常開啟的門窗,不應直通相鄰的酸、堿、蒸汽、粉塵和噪聲嚴重的建筑。
10.配變電所開向室外的門窗、通風窗等應設有防雨雪和小動物進入室內的設施。
11.高壓配電室宜設不能開啟的采光窗,窗臺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.8m,低壓配電室可以設能開啟的窗,但臨街的側墻不宜開窗。
12.變壓器及配電裝置室的門寬及高,應按最大運輸件加外部尺寸0.3 m。
13.配電室長度大于7m時,應設有兩個出口,并宜設置在配電室的兩端,兩個出口的距離超過 60m宜增加一個出口。
14.當配變電所設在樓上或地下室時,應設有設備運輸吊裝孔,其吊裝孔的尺寸應能滿足最大設備運輸的需要。
15.油浸變壓器室的內墻宜為磚墻勾縫、刷白,配變電所其他房間為抹灰刷白。
16.配變電所各房間地面宜采用高標號水泥抹面壓光或水磨石地面,有通風要求的變壓器室和電容器室,應采用抬高地坪的方案,變壓器室的地面應設有坡向中間通風洞2%的坡度。
17.設置在地下室的配變電所,為防止地面水的侵入,要求配變電所的地面抬高不小于100~300mm。
18.配變電所的電纜夾層、電纜溝和電纜室,應考慮防水、排水措施。